被网友骗至房内抢劫
两女子被迫跳楼逃生
晚报讯
因伙同老乡对网友实施抢劫,致使两名受害人被迫以跳楼方式逃生,被告陈顺(化名)近日被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去年11月19日,江苏来沪无业人员陈顺接老乡范某电话,告知其打算通过网络聊天搭识女青年并实施抢劫,希望陈顺准备刀具前去帮忙。陈顺答应了并于当晚携带一把水果刀到达范某位于本市桃浦新村的暂住地。次日,范某在网上搭识女青年吴某,以见面为由将其骗至住地。按事先分工,陈顺持刀顶住被害人颈部进行恐吓,随后再与范某一起用封箱带封住被害人的嘴和双眼,用绳子捆住手脚。两人从被害人身上劫得手机一部并以交付5万元现金作为放行条件。
此后两天,范某用同样方法将女青年于某、杨某骗至住处,并在陈顺的帮助下劫得被害人手机两部,又以相同方式要求被害人筹钱赎人。11月23日,被害人吴某、于某趁范某外出、陈顺一人在屋内不备之机,从五楼阳台跳下逃生。坠楼后,于某落在三楼遮阳蓬上,吴某掉入底层天井。三名被害人被闻讯赶来的居民和公安人员解救,陈顺在屋内被当场抓获。12月9日,范某在江苏吴江再次犯案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已另案处理。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捆绑、蒙眼、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多次劫取被害人物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归案后交代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