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关于解决黎以冲突问题的1701号决议得到以色列和黎巴嫩政府的认可,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宣布黎以格林尼治时间8月14日5时实现停火。
尽管决议“预备段落”第9条说明,停火目标是找到解决黎以冲突长期和永久性的方案,但包括以色列前外交部长西尔万·沙洛姆在内的许多分析家认为,由于决议文本中存有大多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的表述,协议只能带来短暂平静,下一场战争也许不可避免。
问题一:单方面满意够吗?
1701号决议文本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预备段落”和“执行段落”。《耶路撒冷邮报》13日分析文章标题为《理论上不太糟》,指出就“预备段落”内容看,10项条款中,4条满足了以色列的要求,还有4条符合黎巴嫩政府要求,但对以色列也没有恶意,其余2条则属程序性表述。
不过,美联社指出,恰恰是因为“预备段落”中充分照顾了以色列,真主党的诉求就没有得到满足。真主党一直将与以色列的冲突视为抵御外国侵略的行动,而且把释放囚徒和收回萨巴农场作为具体诉求,并得到黎民众支持,如果就照“预备段落”表述执行,真主党恐怕不会彻底合作,在某种状况下,联黎部队也会被视为占领者。这意味着什么,上世纪80年代已有先例。
问题二:“执行段落”怎理解?
当然,文本更核心的部分还是“执行段落”,它规定了各方应怎么做,但表述并不清晰,不少问题要看双方如何理解。
首先,“执行段落”第1条就要求以色列全面停止进攻性军事行动,但也仅限“进攻”。《耶路撒冷邮报》分析问道:“这是否意味着以色列可以派飞机去黎巴嫩上空攻击真主党准备发射或已经发射完毕的火箭装置呢?这不清楚,但有可能。”
其次,第2条规定以色列在黎巴嫩政府军进入南部之后开始撤离,而以色列希望在联黎部队大规模进入后才撤,那么黎军进驻与联黎部队进驻之间的时间差是否会产生问题?还有,就算以军从这次冲突占领区撤走,那萨巴农场怎么算?
第三,决议还规定,除了黎政府其他人不得在黎境内拥有武器和管理权,现在真主党就是黎政府执政联盟中的一部分,那么真主党拥有武装和管理武器进口是否合法呢?
问题三:联合国部队能行?
“执行段落”最矛盾的地方为第11条和第12条,关于联黎部队如何执行使命。以色列一直想要的是类似北约部署在阿富汗那样的多国部队,这样在它北部边境外就有了真正盾牌。现在,这一愿望没有满足,在某种情况下,会不会再度发生联合国观察员哨所遭轰炸的事情呢?同时,联黎部队如何对待真主党武装也是未知数。
《耶路撒冷邮报》说,第11条基本可理解为,联黎部队行动的基础是黎巴嫩政府寻求它帮助。“换句话说,只有在黎政府要求联黎部队在黎南部打击恐怖主义分子或阻止武器走私时,它才能行动”。
但第12条又说,联黎部队能够在它部署的区域“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实现它的使命。这就与第11条有冲突。举例来说,它是否可以在未获黎政府请求时就在黎南部打击它认定的恐怖分子呢?由于真主党是黎政府中一部分,对联黎部队行动原则的分歧很可能引发黎巴嫩人对联黎部队的敌意。
《耶路撒冷邮报》认为,对联黎部队的介入,真主党有三种不同选择。
一是“低调路线”。真主党可以在黎重建武装、重新装备,但不越过联合国决议划定的非武装区界限,黎巴嫩政府和联黎部队应不会干涉,以色列没有太多借口也只能接受。
二是“中间路线”。真主党可以派出人员进入黎南部,发展地下组织,建立秘密军火库、地道和其他设施,以色列会要求联黎部队采取措施,如果联黎部队没能满足以色列要求,以色列是否会采取单方面行动很难说。但一旦采取行动,停火就遭破坏。
三是“高调路线”。真主党派出武装人员公开进入黎南部,试探黎巴嫩政府军和联黎部队有什么反应。如果联黎部队反应强烈,真主党将会把矛头对准联黎部队,如果联黎部队不管不问,以色列方面就会插手,发起军事行动。停火协议彻底粉碎。(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