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采取措施让代表作传承后继有人
“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将于今年年底前公布。”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
2009年前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今年6月,杭州市已经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以了解和掌握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据悉,2006年6月—2007年6月为普查工作的试点阶段,2007年7月—2008年12月为全面普查阶段,2009年为总结、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阶段。
通过普查,杭州市将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每两年公布一批代表作名录
杭州市还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名录体系。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将于今年年底前公布;各区、县(市)要在2007年年底前确定本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今后,每两年评审公布一批。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据悉,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市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报。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保护计划,对未来10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让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意见》特别指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杭州还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命名民间艺术之乡、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和经典旅游区等措施,积极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保护的有效途径。
(记者童杭丽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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