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方通讯员文燕媚)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财政投入197万元进行维修的全市12个镇级管理和无管理单位的烈士建筑物,目前已有9座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任务完工,其余3座将于年内完成。
据了解,广州市现有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42处,分布在全市10个烈士陵园和各区(县级市),实行分级管理和保护。 目前,市级以上管理的由于人员、经费上得到保障,维护情况较好。但镇级管理和无人管理的12处烈士建筑物保护较差,部分损毁严重。如从化市吕田镇革命烈士纪念碑、原国民党六十二军一五七师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由当地镇政府管理维护,因当地经济欠发达,没能拿出维护经费,致使进出纪念碑的道路不能行车,碑座四周水泥地面下陷、爆裂等,得不到有效保护。
针对该情况,结合去年我市为配合今年抗战胜利60周年所进行的全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保护情况调查结果,市民政局提出了调查报告和维修方案,并得到市政府批复。从去年7月起,市财政投入197万元对全市12个镇级管理和无管理单位的烈士建筑物进行维修。目前,花都区花东镇革命烈士纪念碑、花东镇王福三烈士纪念墓,从化市原国民党陆军六十二军一五七师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原国民党陆军六十三军抗日阵亡将士公墓、吕田镇革命烈士纪念碑,增城市正果镇革命烈士纪念碑、派潭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五十四军抗日纪念亭,原国民党陆军新编第一军印缅阵亡将士纪念塔等9座烈士纪念建筑物已维修完毕。九佛革命烈士纪念碑、中新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的维修任务已经交给新成立的萝岗区完成,维修经费已经落实。白云区太和乡抗日殉国同胞纪念碑由于涉及广州市第77中学的扩建,经过白云区决定,将该纪念碑迁建,纳入中心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内将新建一座比原规模大的纪念碑。
此外,市民政局还将会同当地民政部门进一步研究规范管理的措施,采取社会化管理或聘请临时工管理等办法,保证每一座烈士纪念建筑物都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