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庐阳区检察院先后出台了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和申请抗诉风险告知制度。该制度规定,在申诉人提出申诉后,检察机关需要向申诉人发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和《申请抗诉风险告知书》,用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过程中可能承担的申诉风险,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 (翟新建)来源:合肥晚报日期:8月19日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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