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有望不移库了
意见稿将驾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路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普通路考”(实际道路驾驶能力考试)和“电子路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这意味着如果该新规实行,市民考驾照桩考将不再单独作为考试科目。
不考“移库”要容易些
根据修改内容,桩考作为科目取消后,将仅作为一项考试内容并入“电子路考”。一位驾校负责人介绍,桩考虽然还要考,但比原先要容易很多。 因为新的桩考内容仅包括正反手倒车出入库,而没有“移库”。记者将此次征求意见稿与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比较发现,“理论考试”和“普通路考”考试内容及要求和原先相比变化不大,而对“电子路考”的要求则做了重新调整。根据新规,“电子路考”除原先的单边桥、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连续障碍、曲线行驶、直角拐弯、侧方停车、限速通过限宽门、起伏路行驶、百米加减挡等9项内容外,增加了桩考一项。而原先C1照(小型汽车)和C2照(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为“9项选6项”,新规则为“10项选5项”。
其中,C1照手动挡汽车必须考桩考、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C2照自动挡汽车必须考桩考、侧方停车,其余考试项目由考试员随机选取。B1照(中型客车)和B2照(大型货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单边桥、限速通过限宽门。
三科考完还要考安全
原先学员通过规定科目考试后,车辆管理所便核发驾驶证。而根据新规,学员在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合格后,还应当接受安全驾驶教育,参加安全驾驶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拿到驾照,考试不合格的,应在7天后再次进行考试。
新规对驾驶证使用规定也作了部分调整,其中增加了对“酒后开车”和“超速”的处罚内容:两年内驾驶员被查有醉酒后驾车和超过规定时速50%行驶记录的,将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据南京日报
增加安全考试
减少“马路杀手”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车管所获悉,他们于前日收到该征求意见稿,近期内将对其进行研讨,并将讨论意见上报。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目前只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意见征求,尚未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在目前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中,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只用考一次,通过即可,未合格者进行补考,直到理论考试合格方能进入桩考(科目二考试)。然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安全驾驶综合知识考试。其内容为驾驶机动车的安全知识,包括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各种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转向失控和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的临危处置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常识,以及常见故障判断,车辆日常检查和保养等。
虽然在目前的理论考试中包含了安全驾驶内容,但从征求意见稿中单独增加有关安全驾驶的理论考试这一做法来看,可见公安部门对于驾驶安全的进一步重视。某驾校的张教练告诉记者,目前学员对学驾驶有一个普遍的误区,即偏重于学习驾驶技术,为考试而考试,而忽视了对驾驶真正最有用的安全驾驶知识、对突发状况的应变能力的学习。该项调整如果真的能够付诸实施,那么将大大提高学员对安全驾驶的认识,今后的“马路杀手”也会因此而减少。 本报记者 张煜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