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张柄尧记者高冰洁)记者昨日获悉,泸州市纪委近日对叙永县分水镇、麻城乡、大石乡、合乐乡卫生院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乱收费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四家卫生院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已查明总共多收费9042元。 叙永县卫生局对这四家乡镇卫生院作出了严肃处理,责令四家卫生院纠正违规行为,立即整改。县物价部门对四家卫生院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麻城乡卫生院处罚款3548元,分水镇卫生院处罚款4784元,合乐乡卫生院处罚款3704元,大石乡卫生院处罚款3618元。有关部门责令其于8月30日前逐一向当事人清退办理相关费用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此外,叙永县卫生局还分别给予四家卫生院院长相应行政处分。其中,麻城乡卫生院院长吴泽兴、分水镇卫生院院长叶顶文、合乐乡卫生院院长张清明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大石乡卫生院院长吴龙游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县妇幼保健院在乡镇卫生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中监管不力,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