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昕璐)在日本国购买、享有“国际联保”服务的名牌手表因需更换电池,于是消费者前往上海的公司要求免费更换,不想遭拒,原因是“联保卡”先天缺陷所致,由于没有将该表的有效信息填写在联保卡,导致售后服务时无法证明卡与消费者手表的对应关系。 记者昨天获悉,经过卢湾消保委的调解已解决。
朱先生本周向卢湾区消保委反映,他去年在日本国购买了一块“康斯登”手表,今年8月他前往上海康斯登公司,要求按2年免费联保服务的承诺更换电池,遭到拒绝。朱先生认为,自己购表后得到“联保卡”,就等于已取得销售商承诺提供的相关服务证明,根据国际联保的通常理解,商品购后可以在异地享受同样的保修服务,因此上海方面不能排除服务义务而另外加收费用。
在调解过程中,上海康斯登陈述的理由是,之所以不向朱先生提供国际联保服务,一是国际联保卡是空白的,其间没有任何相关记录,因此无法证明与消费者的手表对应关系;其次保单兼销售证明所示“平成17年8月12日”,对此难以理解,究竟是哪一年购买的不明确。
“联保卡填制中存在不足,这是销售商的责任。”卢湾区消保委调解时指出,“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平成17年8月12日可以被证实为2005年8月12日,故消费者应当享有国际联保服务。”经协调,公司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手表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