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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伤继子命根外逃的张春莲(详见本报15、16日报道)消失8天后,于22日返回璧山县自首,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昨日,记者获悉,张春莲出逃还是因为自己的丈夫、继子的父亲夏川顾念旧情“放”走的。丈夫让她外出避风
璧山县公安局王副政委介绍,22日上午11时,大兴派出所接到张春莲的自首电话。下午2时,民警赶到约定地点,面容疲惫的张春莲如约出现,“是我的错,该认命……现在心里还好受些。”
13日晚,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张春莲曾说“不会逃避责任,愿意承担后果”,为何她会在14日清晨潜逃?
王副政委介绍,经讯问,张春莲称,13日深夜,她意外接到丈夫夏川的电话。丈夫“建议”她先出去避风头,因为婆家人和他已报案,“被抓要坐牢。”
“我不跑,坐牢就坐牢!”张春莲说。但丈夫称,自己曾因抢劫坐过牢,知道个中滋味;念在夫妻一场,两口子有感情,现在祸已酿成,再伤害谁也于事无补,不如待事态平息后,他劝爸妈宽心些,不要追究,到时再接她回家。
张春莲称,想到丈夫为她好,她答应外出,“顺便打工给孩子挣药钱”。14日清晨,她与丈夫在龙门旅社会面后,搭上到重庆的班车,并于当日下午转乘火车逃往浙江。
王副政委称,夏川承认“念旧情叫老婆走”一事;民警还通过电话记录查实,张春莲在14日清晨逃跑前用过夏的手机通话,逃跑期间,两人多次联系过。逃到浙江露宿街头
为何自首?张春莲说,良心不安,“如果不自首,迟早有报应。”
16日,张春莲逃到浙江后,给自己父母电话报平安,父母劝她“休息两天后就回来自首”,因为民警表示自首会减轻罪过;和张和其他亲友通话时,对方也称接到警方通知,要求不得包庇;就连家住云南的姐姐通过互联网获悉她出事后,也辗转联系上她,告知她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劝她“与其被抓,不如自首”。
张春莲说,她在浙江待了3晚,一直不敢住旅馆,都是露宿街头;“我太对不起9岁的小华和自己2岁的儿子。”思前想后,她决定自首。
王副政委称,张春莲能自首,除了警方施压和良心折磨,亲友的劝说功不可没——在她逃跑期间的通话记录足足两大页,据悉一半是劝她回来的,最长通话超过10分钟。小华伤势有所好转
昨下午,记者来到张春莲娘家,其母徐国芳不愿再提此事,只是希望女儿放心,他们会照顾好小孙子,等她出来。当两岁的小孩哭着要妈妈时,老人只能哄骗“妈妈出去挣钱了。”
在西南医院,小华的婆婆徐安会说,获悉张春莲自首,她感觉了却一件心事,“不想见她,怕自己生气晕过去。”至于是否知道儿子“通风报信”的事,徐安会老两口表示不知情,只是听到儿子喊过“让她滚,说不想再见她”。
记者希望见见夏川,老人称儿子回老家了;电话联系,无法接通。
目前,小华伤势有所好转,但因阴囊和肛门部位仍然糜烂、发炎,无法进行植皮手术。罪与非罪等待鉴定
王副政委称,对张春莲的处理,有待于对小华受伤程度的等级鉴定。如果小华的伤残等级为轻伤以上,张春莲将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受害人家属曾投诉的民警不及时作为情况,王副政委说,经调查,认为接警的吴姓民警因经验问题,对烧伤伤势估计不足,处理欠妥,已在县局内部大会上做出过批评和警训,最终处理也有待于小华的伤势鉴定。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认为,小华的伤残等级不但关系着张春莲的命运,同时关系着对夏川“通风报信”行为罪与非罪的评判。在张春莲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前提下,如果查实夏川的确有为张春莲逃跑提供资金等刑法规定的窝藏或包庇行为,他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朱昕勤/文 杨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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