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罪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孙某,在缓刑期间不但不按规定参加当地派出所监外执行的学习,甚至不思悔改重操旧业。昨天,他终于尝到苦果,被西湖警方依法收监到了看守所。
20岁的孙某是龙坞镇人,去年1月18日,他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2005年1月18日起至2008年1月17日止。
判处缓刑,本是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可他好逸恶劳,仍不思悔改。今年3月21日上午9时,孙某在转塘镇某网吧上网时,偷窃了里面价值300多元的两根内存条,卖掉后获赃款90元。3天后,案子被侦破,孙某被行政拘留十天。到了今年7月12日上午10时,孙某又参加了一起斗殴事件……
鉴于孙某的违法行为和现实表现,8月3日,派出所向法院刑庭提出了《关于对孙某监外执行缓刑变更为收监的建议书》,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决定,对他实行收监并重新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
(通讯员章官翔宋岩热线记者胡竹林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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