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定高薪酬、乱发奖金、肆意挥霍,甚至肢解、蚕食国企利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形式之一。”昨天,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2006年省情调查报告》,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蒋乐仪在《广东省国企业资产流失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中作如上表示。
蒋乐仪说,在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如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增量股权奖励”,几年间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个人收益,而企业每况愈下,甚至经营亏本。有的国有企业乱发奖金,私分挥霍国企财物。
国企薪酬“无序”“失控”
在调查报告中,有一份由广东省委党校“国有企业改革”课题组完成的《广东省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报告,该课题组认为:“当前广东省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缺乏规范和有效约束,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
无序和失控的表现之一为许多国企没有制定薪酬管理办法,薪酬管理随意性较大。表现之二是企业薪酬总额增长幅度高于企业实现利润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薪酬增长幅度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据广东省国资委的统计资料,2005年1-6月,广东省属21家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47%,而人均人工成本支出却增长11.18%,其中5个企业集团人工成本支出同比增长超过25%。
此外,不同行业的国企之间还存在薪酬盲目攀比的状况,例如有的国企盲目与垄断国企比薪酬,致使出现企业产值年年增长,但效益却年年下降的情况。
“一高一低”与大锅饭并存
课题组在报告中表示,广东国有企业薪酬分配中,一方面存在大锅饭现象,另一方面又存在“一高一低”的不公平现象。
报告指出,平均主义和大锅饭主要存在于垄断行业和没有销售收入的管理单位;“一高一低”主要体现为:国有企业一般员工薪酬高于劳动力市场价格,如有的企业的普通司机年薪可达10万元以上,有的企业的后勤人员月薪高达7000-8000元,而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薪酬却低于劳动力市场价格。
此外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员工收入相差悬殊。相关资料显示,广东省职工平均工资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按地区比)在20世纪80年代末为1:2.45。但2004年,省属某集团企业的一级企业中,员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达到34万,最低的仅1.75万元,相差近20倍。
低工资高福利高补贴的现象十分严重,部分国企与企业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工资”部分只占总薪酬的10%-30%。
薪酬分配过度向管理机构倾斜
报告显示,薪酬分配存在过度向管理机构员工倾斜的问题。广东国企管理链条较长,许多国企一、二、三级企业都是管理机构,四级企业才是真正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薪酬分配中过于向管理机构倾斜。
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报告认为除了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缓慢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出资人不到位之外,过分强调国有企业在薪酬分配中的自主权,缺乏有效监督是造成当前国企薪酬管理“无序”和“失控”的重要原因。
据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