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爆缉枪缴刀专项行动”之云南治爆
记者:田晓申 张犁
主持人:雷管是引爆炸药的起爆器材,并且难以私造,严格控制雷管可以有效防范爆炸犯罪。为此公安部从2001年起对全国生产的雷管进行编码打号管理。 日前公安部派出的“治爆缉枪缴刀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在云南督察时,对全国最大的雷管生产厂家云南燃料一厂连夜进行了突击检查。
同期:机器倒计时,爆炸声。
记者:我们刚才听到那一省巨响,据介绍这是由20枚雷管在短时间内一起爆炸产生的声音,而且是经过两道隔离门有吸音装置的防护之后,我们听到声音仍然非常大,专家告诉我们这种雷管的爆炸威力非常大,
工程人员: 这个是用来测试雷管爆炸威力的铅块,如果打完之后呢,合格的雷管可以把铅块打出这样的洞来。
据了解,云南警方从今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以来,在治理爆炸物品方面,收缴炸药近5万公斤,雷管9万7千余枚,导火索将近7万米。针对民爆物品管理环节众多并且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云南警方推行经过培训的民爆服务队,从领取民爆物品到组织爆破形成专门负责,从而减少流失的隐患,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长 :我们大力推行这个民爆服务队,专门的培训,实施爆破,用不完的雷管、炸药及时清理,规定指定的地点进行保管,从使用这个环节,预防流向社会。
云南省的这一经验得到了公安部赴云南督导组负责同志的肯定。督导组在云南针对民爆物品在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六大环节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了逐一抽查,抽查中发现,民爆物品的存放环境在各地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往往能够按照相关标准严格存放。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 :我们这个是炸药库,根据规范的要求炸药库里面的堆放有规范的要求,堆放的箱数不能超过5个高,每堆之间的间隔距离不能低于1米,每个库房都有专用的避雷塔,就在库房的附近,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经费和专业技术力量,在一些基层派出所,收缴上来的易爆物品往往不能按照规定标准存放并及时销毁,有的甚至只能暂时存在派出所。
记者:我听说你们现在没有一个相对专业能够储放这些东西的地方?
文山州公安局副局长:这个没有,要建正规的储存库还得投资。县里面可能在经费方面还比较困难。
记者:这里面已经存放有多久了?
文山州公安局副局长:这个存放已经有两年了。
记者:一直不能销毁?
文山州公安局副局长:一直不能销毁。现在是经费各方面,销毁的条件各方面,特别在人力,经费这方面。
督导组在指出这一隐患存在的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方面督促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检查并尽快组织销毁,另一方面也积极和各级当地政府沟通,督促相关条件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