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南万宁国营东和农场的有妇之夫黄某,背着妻子与别的女人摆酒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其妻何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判决她与丈夫离婚,并判令黄某赔其青春损失费及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万宁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作出判决。
今年29岁的何某1998年2月与黄某结婚,同年7月25日生下了一个女孩。2004年5月,黄某受人所雇,到万宁市万城镇的一个大排档当厨师,黄某与店里的女服务员说他还没有结婚,请大家帮忙介绍一些女孩子认识。2005年2月,经人介绍,黄某与王柳(化名)认识。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开始非法同居。王柳接受万宁法院的调查时说,她和黄某同居后,2005年8月怀孕。于是,两人就商量结婚的事。王柳经常带黄某回家,她的家人慢慢了解并接纳了他。但在这个过程中,黄某一直隐瞒着他已结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
看着王柳的肚子越来越大,黄某就瞒着妻子,到王柳家提亲。2005年12月16日,黄某和王柳在兴隆某大酒楼举行婚礼,黄某还给一些亲朋发了请柬,摆了6桌喜酒宴请亲朋。黄某与王柳2005年12月16日摆酒席结婚时,何某还蒙在鼓里。当天中午,何某的一位好友严小姐在海口得知此事后,专程从海口赶回万宁通知她。当天晚上约8时,当何某和严小姐匆匆赶往兴隆顺喜大酒楼时,黄某与王柳的婚宴已散。看到黄的一位亲戚从酒店出来,她们便跟在后面,然后一路来到黄某与王柳设在兴隆农场24队宿舍区的洞房。“看到我的出现,黄某吓得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新娘子王柳也惊得花容失色。”何某看到丈夫跟别的女人进洞房,便歇斯底里地闹了起来,并打坏了新房里茶壶、茶杯等物品。
何某说,丈夫跟王柳结婚时,她已怀了4个多月的身孕,可她看到王柳的肚子比她的还大得多,至少怀孕有六七个月的样子。由于精神上遭受巨大的打击,她回去后几天就流产了。
何某说,她与黄某是合法夫妻,至今仍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黄某明知自己是有妇之夫,却明目张胆地与王柳公开办酒席结婚,然后一起生活。而王柳明知黄某已有妻子,竟然还与他结婚生子。黄某和王柳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两人均已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黄某在感情上背叛她,与他人重婚同居,导致她夫妻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责任完全在黄某,为此她诉请法院判决她与黄某离婚,女儿由黄某抚养,同时诉请法院索赔10万元。(海南特区报)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