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苏诗曰 记者 秦宵喊 李涛)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甲硝唑注射液调查处理情况。在8月25日上午获知扬州中宝制药公司甲硝唑注射液被宁波食品药品监管局抽验判定为不合格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采取了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等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扬州中宝”表示,将召回今年以来生产的所有批号甲硝唑注射液。
8月25日中午,扬州、宝应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扬州中宝公司,分5个小组对该企业今年2月份以来甲硝唑注射液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库存药品进行了抽样。随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又派出调查组赶赴“扬州中宝”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对该公司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核查,“扬州中宝”共生产批号为“06030201”的甲硝唑注射液17920瓶,江苏省药监部门责成扬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扬州中宝”立即查明这一批次规格为100ml:0.5g甲硝唑注射液的销售渠道和使用情况,并通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批号产品。
另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表明,目前尚未发现因使用扬州中宝该批号甲硝唑注射液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