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手机卡时被收取130元选号费张北
新报讯记者张北买手机选号码,越好的号码越贵,对这一规则,大家似乎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本市消费者常小姐偏偏不认这个理儿,她在买手机卡时,选了一个自己喜爱的号码,被收取了130元选号费。 心中疑惑的她于是将销售商告上法庭。日前,此案已经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130元选个手机号常小姐起诉称,今年5月10日,她到某公司山西路营业厅(以下简称山西路营业厅)去购买手机卡,营业厅的一位营业员向她提供了手机号码选号单,她最后选定了一个号码为13XXXXX2885的手机卡。当常小姐询问价格时,营业员称,这个号码是好号,是营业厅通过关系拿到的,所以选号费不能低于130元。常小姐当即提出异议,但是营业厅表示这是公司规定。常小姐为得到号码,只好付了款。常小姐认为这个选号费交得实在太冤枉,开始四处查询相关法条,经过上网了解,常小姐得知,购买手机卡收取选号费没有法律依据,北京和广东都曾发生过消费者因交了选号费将销售商告上法庭的案件,消费者后来都赢得了官司。常小姐认为,营业厅收取选号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强制性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原告选号费130元。
商家与消费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记者日前走访了本市一些手机销售场所,发现选号费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销售潜规则。近七成的人认可这种规则。经营音像店的许先生表示,多掏钱竞争一个好号码值得。也许不合法,但合理。而在杂志社工作的岳先生则认为多付费买一个所谓的吉祥号码无所谓,但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些号码被炒到18万那么“离谱”。其实商家也就是瞅准了消费者的“花钱买吉利”的心理,设置出种种高价,有人愿打,有人愿挨,大家各取其利。而被告营业厅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称,营业厅备有免费号码,如果消费者自己选择好号码,营业人员会明确告知要再交费,既然消费者选择好号码,那么就应自愿接受卖方的规定,这是双方自愿,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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