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新闻-体育-娱乐-财经-IT-汽车-房产-家居-女人-TV-ChinaRen-邮件-博客-BBS-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法制日报
无责任一方要为肇事方埋单 交强险理赔再现尴尬
时间:2006年08月30日08:41 我来说两句  

 
有奖评新闻
来源:法制日报

  新闻快读

  两辆机动车发生碰撞,理赔的结果是,无责方倒贴赔偿全责方200元。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这一稀奇案例引起了人们关注。

  尴尬源于两个月前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有关“无责赔付”的规定。
业内人士称,这样的尴尬事件还可能继续出现。

  一位律师认为,此类理赔事件的出现,是对法律的误读。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然而,目前保险业普遍认为,机动车辆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责方也应该在无责的情况下赔付全责方,并以此作为制定费率的依据。

  为此,该律师致函中国保监会,建议其敦促各保险公司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改变目前保险业内与法律相悖的做法。法制网记者 郭毅

  “我被人追尾,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但结果是,我要赔全责方400元,对方才赔我200元。这还不算,我还得替他跑腿,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勘查现场、为事故定损,从投保公司为他领取赔偿……你说这荒不荒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民王先生一肚子无名火无处发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正式实施两个月来,“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的条款,令众多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手足无措。

  王先生的尴尬正是源于此项条款。没责任也要赔400元,而由于车损程度不同,对方只需赔王先生200元。

  业内人士称,王先生的尴尬并非个例,越来越多的被保险人都将面临这个尴尬。

  “问题出在对法律的误读。”北京律师李滨认为。

  8月29日,李滨致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保监会敦促各保险公司正确理解相关法律。

  尴尬源于对法律误读

  实际上,交强险出现的这种尴尬,已经触动了各保险公司的神经。

  8月28日,北京的5家知名保险公司联合拿出了一个临时对策,由保险公司替保户进行理赔。也就是说,由保险公司替客户跑腿。不过,享受这种“跑腿”服务的前提是,事故双方均在5家保险公司承保。

  “这些对策都没有点到根子上。”有专家指出,交强险中出现的这种尴尬,实际来源于立法的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交强险“无责也要赔偿财产损失”的规定,来自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出台这个政策初衷是以人为本,为的是保障行人、骑车人或者司机的权益。”王绪瑾说。

  “机动车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强者,与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和行人这些弱者相比,自然应该承担较多的注意义务。因此,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对机动车一方实行无过错原则也就顺理成章了。”李滨说,“但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同为高速运输工具,它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就应该按照过错原则来承担各自的侵权责任。”

  李滨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此有精确的诠释:“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已经购买交强险的无责任方,也要承担无责赔偿400元的做法与法律相悖。”李滨说,上述理赔事实的发生,正是源于保险业对相关法律的错误理解,而且这种错误理解还有蔓延之势。这从全国各地媒体对类似理赔案例的报道以及北京市决定建立北京地区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上即可证明。

  李滨介绍说,交强险本质上是责任险。所谓责任险,按照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从上述规定可知,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只有当被保险人购买了责任险,且被保险人依法应该承担第三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因为发生了保险事故,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就无需作出任何的赔偿。

  “因此,财产保险业、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及有关监管部门应该正确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避免行业损失。”李滨说,“作为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之一而制定的简称交强险条例,自然也不能够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责任承担原则。”

  误解将导致高费率

  据了解,目前保险业一再强调交强险同原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是“无责赔付”。保险业普遍认为,机动车辆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责方也应该在无责的情况下赔付全责方,并以此作为制定费率的依据。

  “如果保险业的这种认识被证明是不正确的,那么,原费率的公平、合理及科学性就应该重新审视了。”李滨说,目前保险业建立在这种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基础之上的理赔机制,可能会造成保险业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损失及行业信誉损失、保险经营成本的增加,并且最终使得交强险费率居高不下,增加保险消费者的负担。

  北京将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理赔手续

  本网讯 记者辛红5家保险公司8月28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今后投保了交强险的无责方在发生事故时,不必再跑两家保险公司,也不必预先支付赔款,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

  按照目前交强险条款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同时,无责方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并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钱不说还要耗费时间和精力,令人不满。

  为简化无责方理赔手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的北京分公司约定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责任编辑:郑剑峰)


我来说两句 全部跟贴 精华区 辩论区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地址:
*用搜狗拼音输入法发帖子,体验更流畅的中文输入>>

设为辩论话题      

【精彩图片新闻】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情侣河边偷情被电视直播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
少女半裸尸首惨不忍睹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

【热门新闻推荐】
相关链接





搜狐短信 小灵通 性感丽人 言语传情
三星图铃专区
[周杰伦] 千里之外
[誓 言] 求佛
[王力宏] 大城小爱
[王心凌] 花的嫁纱
精品专题推荐
短信企业通秀百变功能
浪漫情怀一起漫步音乐
同城约会今夜告别寂寞
敢来挑战你的球技吗?
 精彩生活 

星座运势 每日财运
花边新闻 魔鬼辞典
情感测试 生活笑话


今日运程如何?财运、事业运、桃花运,给你详细道来!!!





月亮之上
秋天不回来
求佛
千里之外
香水有毒
吉祥三宝
天竺少女

点击今日

佛山一家六口惨遭杀害

·佛山一家六口惨遭杀害
·乌兰察布居民区连发爆炸
·忻州煤矿安监局好气派
·杜世成助推青岛房价?
·平安夜女子遭遇飞车党


频道精彩推荐

·俄客机坠毁170人遇难
·莫斯科市场爆炸事件
·重庆遭遇特大旱灾
·2008奥运会 NBA 科比 F1
·男篮世锦赛 姚明 王治郅
·2006年世界杯 刘翔 篮球
·女足亚洲杯 体育彩票
·mpv suv 跑车 微型车
·一汽奔腾 2006广州车展
·九寨沟 国美收购永乐
·蔡依林身着CPU芯片衣





一个人哭
退后
断了的弦
还是朋友
水晶蜻蜓
唱给你的歌
迷糊娃娃可爱粉红卡通
四季美眉给你最想要的

搜狐分类 ·搜狐商机

百姓论坛

·泰国情侣流行拍的全裸照
·21岁大学MM网络征友(图)
·日本超女选秀必须亮内裤
·台湾辣妹的激情艳舞表演
·女星沙滩竟当众吻胸激情
·曹颖印小天酒店激情曝光
·MM浴室自拍完美浑圆身体
·实拍泰国真正色情红灯区
·裸拼AV女优翁红日本脱光
·女孩旅店偷情被暗拍全程

·半裸女高空玩跳伞乳横飞
·用胸推拿的异性泰式按摩
·李倩蓉放荡全裸照性感照
·游戏MM选拔现场随便碰臀
·女星拍戏时胸部惨遭蹂躏
·老板电脑里和二奶开房照
·视频女屋内裸身挑逗一幕
·无耻病人手机拍护士裙底
·美女明星透视装近乎全裸
·惊!世界各地的怪物(图)
芙蓉姐姐性感极限火辣比基尼登场
娱乐基地

大胆的美丽女孩

·AV女优圣诞装自拍写真
·国外球迷怎么恶搞火箭队
·震撼人心的人体干尸[图]
·女人内裤的奇特广告创意
·明星最近流行黄金甲造型
·美人鱼彩绘 朝比奈真人秀
·宠物连连看 合金弹头游戏

热点专题
·2009年全国两会
·2009全国两会
·关注2009年春运
·"团团圆圆"赴台
·燃油税改革
·纪念改革开放30年
·2008美国大选
·2008珠海航展
·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
·神七飞船涂鸦
·神七宇航员如何太空行走
·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
·西班牙客机燃烧失事
·神舟七号择日发射
·蒙古首都骚乱 政府镇压

news-seo 网友意见箱




设置首页 - 搜狗输入法 - 支付中心 - 搜狐招聘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 全部新闻 - 全部博文
Copyright © 2018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搜狐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ontact.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