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4日,江苏无锡一户人家的男主人接到了妻子秦某打来的电话:“你救救我,快点准备15万元钱。”
金边打工遭绑架
秦某于2001年出国,到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打工。丈夫听出秦某似乎受到挟持,他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了绑匪要求汇入的银行账户。
为了保证人质安全,秦某的丈夫分三次将9.8万元打入绑匪指定的账户。但自从钱汇出,秦某便失去了音讯。
接到报案,江苏省公安厅立即展开侦查。很快,警方确认了犯罪地点在柬埔寨境内。几天后,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发现了秦某的尸体。之后,江苏警方首批赴柬专案组成员出发,柬埔寨王国内政部警察总署成立了特别行动队对中国警方给予支持。秦某的手机上曾出现一个金边的公用电话号码,公用电话的主人从照片中指认了嫌疑人。柬埔寨警方据此将中国人张晓东、闫志刚、闫渤涛抓获并移交江苏警方押解回国。
收到赎金杀人抛尸
闫志刚和张晓东否认绑架杀害了秦某,但在审讯中交代,这个案件可能与仍在柬埔寨的乔凤义有关。乔凤义在柬被抓获,根据其交代,柬警方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富春斐、田淑敏并移交中方。随后,江苏警方又在广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蒋增谷、刘友国。
案情大白。秦某因姿色出众,颇受客人的追捧,赚钱也多。为了搞到钱,田淑敏、刘友国、富春斐、蒋增谷密谋绑架秦某。收到秦家人的赎金后,4个人决定杀人灭口。乔凤义被邀为秦某注射了毒品海洛因,而后刘、蒋驾车将尸体抛弃。
嫌犯供出累累罪行
在押的张、闫等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供出了累累罪行:
2001年3月,张晓东、郑玲日、闫志刚经过密谋,趁韩国商人金永初睡觉之际,用绳子将金勒死,然后埋尸河边。作案后,3人各分得5000美元。
2002年1月,在金边市,张晓东纠集闫志刚、钟文来、乔凤义等人密谋抢劫中国浙江省籍商人王旭明家。张晓东等人骗开王家大门,将王旭明、王的女儿、暂住王家的孕妇陈霞芬杀害,抢劫美金1000余元以及项链、戒指、手机及护照等物。
2002年1月,张晓东、闫志刚、钟文来等人租乘柬埔寨司机卡姆章的奔驰轿车开往金边市郊,开枪打死了卡姆章,将抢来的奔驰车以2500美元出手卖掉。
2002年2月,乔凤义等人用注射毒品的办法,杀害了在柬埔寨经商的崔宏炜,焚尸灭迹。
2003年1月,乔凤义、吴振、洪鲁明、田淑敏抢劫了在金边市做文具批发生意的丁书亮,罪恶的海洛因又注入了丁的体内,事后,丁的尸体被抛弃。
特大犯罪团伙灭亡
以张晓东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境内外抢劫、绑架杀人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
“12·14”案件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四号案件,也成为外交部及我驻柬使馆高度重视的案件。这次破获的很多绑架杀人案件发生在数年之前,柬埔寨警方向我方提供了当时的现场勘查记录。但这个记录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相差甚远。如果把这样的记录和鉴定结论拿到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逃脱我国法律的惩处。在我国警方高超的侦查技术下,在惨案已发生两年之久的王旭明家弹痕、血迹重现;在另一已经被伪装的犯罪现场,我国法医成功提取了被害人司徒良荣的两滴血迹。
在警方结束侦查时,此案的卷宗,已经有一人多高。2006年6月,张晓东、乔凤义、钟文来等7人被处以死刑。闫志刚等9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景良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振华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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