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8月30日电记者郅振璞报道:首批经过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培训的青年大学毕业生,近日将赴青海农村牧区任职锻炼。据青海省组织、人事部门透露,从今年开始,青海省将每年招募选拔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到农村牧区任职服务,青海省计划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农牧区4133个行政村每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干部。
青海省今年到农村任职服务的对象是青海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普通高校毕业回青的青海生源,他们须政治素质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农牧区工作。学生毕业前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或考试招募、选拔和派遣。青海省建议有关乡党委、政府可按组织程序,安排进村服务的党员大学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也可以和非党员大学生一样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大学生进村任职服务第一年,每人生活费标准为每月600元。以后每年月标准提高70元,享有每年150元的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省、县财政联合负担经费。
青海省还出台优惠政策,对于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拿出不少于1/3的职位提供给到本地区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经考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进村服务大学生进村任职服务期限计为工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并参照同类人员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