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与牛命
近日,有两件与“命”有关的事在网上折腾得挺热闹。一件是国家林业局居然明码竞价拍卖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牦牛——的狩猎权,并且只限外国人,这是涉关“牛命”;另一件是,郑州某男持刀行凶致一死一伤后自伤,生命垂危,《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为其送去2000元医疗费救命,此事则涉关人命。
政府相关部门对洋人拍卖中国野生动物狩猎权的行为,无疑是只配挨板儿砖的。所谓的“专家”给出的猎杀野生动物的理由是,一,“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二,拍卖狩猎权所得可以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这样的理由都是恬不知耻、欲盖弥彰的欺人之谈。
野牦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列《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严禁贸易物种目录。“一级保护”、“濒危”、“严禁贸易”的野牦牛,难道需要用猎杀来人为调节种群数量?是野牦牛需要靠“猎杀”来“保护”,还是某些部门、某些人对于钱的需求迫切得已经眼红心黑智痴,以致不惜违法违规铤而走险?!至于以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所得用于保护工作云云,更是掩耳盗铃之举。真要关心保护野生动物,相关部门少买几辆不必需的高级轿车,少开两次不必开的会议,少搞几次不必要的“出国考察”,钱就都有了,何需牛身上榨油?只想着如何将自己权力效应发挥到最大,甚至从本来无权处硬生生变出权来,即如这猎杀野生动物的拍卖权,而目的当然只有一个,让权力最大限度地折现——成为金钱收益!这就是某些道貌岸然的政府部门的执政原则。
此举的恶劣还不仅于此。非洲一些国家,为了最大限度地打击、禁止偷猎野象的行为,将每次在打击偷猎及象牙走私行动中收缴的象牙——不管数量多少,一律焚毁,而决不会将这些收缴的象牙再投入商贸活动中。这样做,就是为了向国民乃至国际社会——当然也包括那些从事非法猎杀大象、走私贩卖象牙的不法分子——宣示该国政府禁猎大象、禁止象牙交易的坚定的决心,彻底断绝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试想,有政府带头猎杀野生动物牟利于前,又怎能阻止民间的不法之徒滥捕野生动物足餍于后?
同样是出于人道,较之不久前为救溺水女孩放弃采访的女记者曹爱文,《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此次的“义举”却招致了不少非议。区别也仅仅在于被救助者身份不同,令人望而生厌、望而生畏的“犯罪嫌疑人”,实在是无法博得常人在情感和道义上的同情。但是还是有不少网友从法律,从人权的认知角度,对白润岱的行为给以了肯定并支持。相关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次次争议,正呈现更理性,更人道的趋向,令人鼓舞。
人命也好,牛命也罢,总之,生命是有尊严和价值的,不同的生命之间也是相关联的,无论是陌路人还是林中兽,都与我们有关。尊重珍爱自己的生命,也同样尊重、珍爱他人以至万物的生命,这个世界就会好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