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9月2日电(记者韩兵通讯员李剑)8月31日,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决定下发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委书记钱运录,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对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提出要求。
钱运录指出,《决定》是中央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意义重大。中央《决定》和领导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院工作和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开拓创新,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振兴黑龙江作出新贡献。
钱运录说,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素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巩固以往工作成绩,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
张左己表示省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分期、分级负责解决。同时要求检察机关提高干警素质,把好进人关、资金使用关。
此前,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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