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恼人的各类短信必须被动接收、通信中断不承担责任、消费低就不给打印话单……近日,黑龙江省工商部门集中检查了电信经营者所使用的固定电话、小灵通、移动电话、宽带入网协议等格式条款,并于今天公布了其中最为突出的十大“霸王条款”。
由于电信行业的垄断和强势地位,经营者在格式条款拟定过程中加入了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理整治“霸王条款”进入第二阶段后,黑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对省内地各电信运营商所使用的固定电话、小灵通、移动电话、宽带入网协议等格式条款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条款有:强制电信用户接受各项短信、外地客户超出负信誉度予以停机、非经指定营业网点更改机型的话费清零和拆机、提前终止协议剩余包年费用不予清退、通信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超低端用户不予免费提供详单打印和1860人工服务、因遇到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因素导致中断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须承诺不会因通信中断而向通信公司索赔、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临时服务中断不承担责任、发生争议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等。
工商部门认定这些格式条款属于强制服务、转嫁经营风险、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限制消费者变更解除合同、单方享有合同的解释权、妨碍知情权、滥用不可抗力免责、剥夺消费者的赔偿权、不履行法定义务免除法律责任、限制消费者诉权的行为。
省工商局负责合同监管工作的骆传民副处长对记者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加强行政规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对拒不改正的经营者要通过经济、信用和行政手段,依法给予处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