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私刻印章非法取走他人存款23万,嫌疑人被刑拘两天后,从公安分局大门跑出来逃往深圳。昨日,该嫌疑人涉嫌票据诈骗罪和脱逃罪,在南岸区法院受审。
广东人曾伟栋几年前来渝,曾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从事出纳工作。 检方指控,去年10月19日,曾利用伪造的支票骗取重庆第七建筑公司13项目部银行存款23万元,被南岸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月21日中午,曾趁看管人员不备,从审讯室脱逃,随后逃往深圳。同年12月9日,警方在深圳将曾抓获,并将其押解回渝。检方认为,曾在警方采取刑拘的强制措施后脱逃,构成脱逃罪。
但曾伟栋对此予以否认。曾辩称,当天只是警方传讯他,虽然自己在刑事拘留证上签过字,但不知道这就是刑拘。审讯室的门没锁好,也没人看守,他就从审讯室出来了,这不算脱逃。
检方向法庭提交了有曾伟栋签字的刑事拘留证、两个看守保安的证言等相关证据。保安证实,他们是受当事银行指派,前往公安分局协助看管曾伟栋。当天中午大约11点多钟,曾向他们说要吃饭,一名保安就去打饭。另一名保安心想同事打饭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在拴好审讯室外面一道门的铁链,再给铁门上了锁后离开。11时40分左右,打饭的保安回到审讯室,却发现曾伟栋不见踪影。
曾伟栋归案后交代,两个保安都离开后,审讯室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发现可以从铁链门缝隙钻出去,外面一道门也未上锁,他就跑了出去。
1000元请“棒棒”出面取钱
昨日,检方还指控曾伟栋涉嫌票据诈骗罪。
检方举示证据显示,重庆第七建筑公司13项目部与曾伟栋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曾伟栋借机复印了该单位支票,找路边店刻了印鉴章和法人印章。之后他到银行买了本空白支票,盖上伪造的印章后,找人分4次取出23万元。其中有两次是请朋友取的,他谎称自己与银行熟悉,去了很多次,不好意思再去了。两个朋友帮忙取了15.5万元后,他分别给了4000元和5000元。在取3.5万元和4万元时,他分别在银行门口找了两个“棒棒”,喊他们拿着支票到银行取钱。当“棒棒”把钱交给他时,他每次都从里面抽出1000元钱给“棒棒”作为酬劳。
此案还将择日再次开庭。记者 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