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庭审中法官不得挖鼻挠耳
即使诉讼当事人没有到场,法官也必须准时到庭等候;庭审前、诉讼中,法官不得和任何一方代理律师打招呼;庭审中,法官不得挖鼻挠耳等不雅动作……4日,新成立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系列举措,就庭审中的诸多细节进行规范。 该院院长吴继生强调,法官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的“漏洞”,其晋升、评先、评优等一律“一票否决”。
公示开庭地点
为让当事人顺利找到法庭,五中院规定,使用法庭必须先填申请单,准确无误地填写案由、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准确发布到法院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幕上,同时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发布,确保当事人能准确找到开庭地点。
为确保庭审环境安全、整洁、有序,该院要求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在开庭前,必须亲自到法庭摆放座牌,查看灯光、空调是否存在问题;由2名工勤人员专门负责法庭清洁卫生,消防安全等,做完清洁后,还要及时在法庭内喷洒灭蚊剂,供当事人喝水的饮水桶开庭前必须注满开水。
法官必须先到场
为最大限度地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该院要求合议庭应根据当事人距离法院远近确定合理的开庭时间:10月1日前,第一次开庭时间一般确定在上午9时,下午第一次开庭时间为14时20分,10月1日以后,上午第一次开庭时间上午9时,下午第一次开庭时间为14时。
法院要求,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较远的,根据对庭审时间长短的预测,一般安排到下午开庭或者安排到上午第二轮开庭。法院特别强调,开庭时间到了,即使诉讼当事人没有到场,法官也必须准时到庭等候。
规范仪态仪表
法院对法官庭审时的着装、仪态仪表、言谈举止等一一作出明确规定:更换审判制服必须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在审判法庭内更衣;开庭、询问当事人、证据交换、听证等对外履行职务行为时,必须着法院制服,不得着便装;法官、书记员、值班法警在庭审中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规范,不得有挖鼻、挠耳、吐痰等不雅动作;开庭时,法官严禁使用手机。
为防止当事人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法院特别强调,法官必须自觉与当事人保持“距离”:在庭审前和诉讼中,法院所有工作人员都不得有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打招呼、聊天等亲近行为。(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责任编辑:夏明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