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弄公园树木遭毁事件责任方将受严惩
昨日媒体报道,上海一项重要工程建设中,一百多棵树木被砍伐,有记者问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态度。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对此表示,对于近年来所罕见的这样一个情节比较严重、数量很大的毁绿事件,市有关部门非常重视。 建设单位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对树木进行砍伐,严重违反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焦扬指出,有部分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对于绿化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识淡薄。她提请各相关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事。按照《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建设确需对树木进行砍伐的,必须提前向绿化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专业人员到实地查看后,才能确定是否给予批准。未经审批的违法砍伐行为将依法受到惩处。前天凌晨,普陀区管弄公园内100余棵树的树冠和枝叶被砍下。被砍树木全部种植在公园北墙内,紧靠铁路线。据园方工作人员说,砍树人自称是铁路局工程队的,砍树是为了保证京沪电气化铁路通电不受干扰。普陀区绿化管理局绿化管理科接到举报后赶往现场。工作人员对现场检查后认为,这些树的树龄至少在15年以上,现在已没有办法采取补救措施。
上海规范地下空间用地审批登记
焦扬昨日公布了《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该规定对地下空间的用地审批和权属登记作了规定。
《试行规定》提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也可采用划拨方式。单建地下工程项目属经营性用途的,有条件的可采用项目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土地使用权。《试行规定》明确了两个原则:一方面,对已建成的地下建筑维持原权属关系,不增加其义务;另一方面,该地下建筑物需转让的,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地下空间的登记按本市房地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办理,并根据地下建筑物的特殊性,在房地产权证上记载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范围,同时在权证上注明“地下空间”。
无证无照经营将被分类整治
焦扬表示,目前在沪有固定场所、无证无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14万户左右。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低端消费需求,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了市场。目前,上海在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时,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利用沿街住宅和社区内房屋作为无证无照经营场所的,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二是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无证无照食品加工户,要使其纳入区县政府规划建设的食品加工园区,实施“作坊式园区、合作性经营、阶段性标准、集中性监管”。三是对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的无证无照经营者,探索进行分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的新途径,切实落实市场监管。四是对既不具备转为有证有照经营,又不能取得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的,由区县政府牵头组织整治,进行取缔。
非法客运处罚力度将被加大:最高罚10万
焦扬昨日公布了市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对三轮车、摩托车、助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等车辆非法客运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营业性客运汽车安装客运营运设施或者标志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客运汽车非法客运的,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处以最高5~10万元的罚款。据调查,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的汽车(含出租车、公交、长途客车)约有1.5万辆,摩托车非法客运的约1.8万辆,三轮非机动车、助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非法客运的约4000辆。这些车辆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等交通集散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