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金陵晚报报道“生下私生子,还是永远不做妈妈?对这个问题我有了决定。我想生下这孩子,然后自己抚养。我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不想因为孩子匆匆忙忙跟陌生人结婚,这样对我对他都是不公平的。 请帮我转告给那些好心的陌生人。”
《要私生子,还是永不做妈妈?》本报这两天的连续报道引起了读者广泛的关注。不少热心读者一直询问王娟的近况以及她的选择。受到鼓励的王娟昨天下午给记者的手机发来了上述的短信内容。王娟说,肚子中的孩子一天天在长大,再犹豫再徘徊都不能解决。这两天,她考虑了很多,最终拿定了主意。她一直认为,没有生孩子的女人,就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而且因为没有孩子,她的第一次婚姻破裂了,离婚后也一直单身到现在,所以这让她比任何人都难以割舍掉上天赐给她的孩子。
王娟说,她现在决定生下这个孩子,这是一个困难的决定,以后还有很多困难等着她。亲人的不理解,社会的眼光,还有孩子的未来,这些困难都是要她克服的。她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孩子。一些热心读者建议王娟找个男人结婚,这样既可以生下孩子,也不用担心孩子的身份问题。对这个提议,王娟说,她也曾经考虑过,但一是她身边没有合适的人,二是她也不想为了孩子轻易找个陌生人结婚,这样对她对别人都是一种伤害,所以她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
对于王娟担心的户口问题,昨天,记者帮王娟咨询了相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落实问题。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