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2日讯
(记者韩政实习生董娜娜)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我省的计税扣除标准也水涨船高,由原来的960元提高到1600元,这样企业内每人每月可缴211.2元企业所得税。
海口地税局所得税科负责人介绍,我国内资企业计税扣除标准本来是800元,在此基础上,省级人民政府可自行确定上浮20%。因此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企业所得税人均月计税工资(含工资、补贴、津贴和奖金)扣除限额调整为960元,此次调整后,我省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扣除标准实际提高了640元,按33%的税率计算,企业每个月人均可少交211.2元的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海口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704元,内资企业计税800元的扣除标准已经低了许多,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扣除合理的工资成本,因此此次提高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后,将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金盘工业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扣除标准提高后,给企业减轻很大的压力,目前该企业有150多名员工,按照新的计税扣除标准,他的企业每个月可少缴3.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缴企业所得税。”海口地税局所得税科负责人介绍说,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赢利的企业,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虽然海南企业的赢利面不是很大,但是还是对我省的税收产生一定的影响,至于将减少多少税收,该负责人表示还不清楚,有待进一步核算。
据了解,此次提高内资企业计税扣除标准,主要是跟外资企业进行统一。现行规定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太低,大多数内资企业的合理工资支出得不到合理扣除,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内资企业税收负担。而外资企业的工资支出允许全额扣除,不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内资企业计税扣除标准提高后,跟外资企业相比,税负还是比较重,今后税务部门将可以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差距,实现内资企业所得税扣除制度合理化,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