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创“ 命案三色预警”
“红牌”局长将脱产办案
本报讯 (记者
周雪莲)每季度发生三起以上命案,而命案的破案率未达50%(或发案两起均未破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将被出示“红牌警告”。 昨日,记者从市刑警总队获悉,这是我市警方在全国率先创立并开始试行的侦破命案“三色预警”制。受到红色预警通报的公安分局“一把手”,将被市公安局责令脱产办案。
命案预警分黄橙红三色
据市刑警总队介绍,近日实行的侦破命案工作规定(试行)上明确规定:对每季度各地侦破现行命案情况实行“三色预警通报”,并将作为市公安局治安局势预警通报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发布。“三色预警通报”的具体执行标准是:现行命案破案率在60%~80%的,给予黄色预警通报;现行命案破案率在50%~60%以下的,给予橙色预警通报;现行命案破案率未达到50%的(且发案三起以上),或发案两起均未破案的,给予红色预警通报。
1年2次“红牌”启动问责制
规定表明,凡是被黄色预警通报的当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主要领导必须脱离日常工作岗位负责侦破命案工作;凡是被橙色预警通报的,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必须脱离日常工作岗位负责侦破命案工作;凡是被红色预警通报的,局长必须脱离日常工作岗位负责侦破命案工作(市公安局还将派出由副厅(局)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会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对被通报单位的侦破命案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脱产办案的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在本地现行命案破案率上升,预警等级降低后,才能恢复正常工作。
当年连续两次被红色预警通报的,由市局局长对被通报单位的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年底仍未改变预警通报状态的,市公安局将对案发地公安机关的局长和分管刑侦的局领导予以问责。
同时,对于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命案,还将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挂牌督办刑事案件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由市公安局决定予以挂牌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