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汇改试点“七剑”出鞘
本报记者王春霞冉学东郭晋晖发自北京上海
七项具有开创性质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将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试点。
上周五(15日),天津市政府在位于滨海新区的天保国际酒店召开会议。 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士包括在天津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会议通报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批准的七项外汇改革政策。
《第一财经日报》从在天津的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七项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允许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对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特殊经济区的外汇政策的整合;在天津滨海新区取消进出口核销制度;在该区实施意愿结售汇;在该区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在技术方面,为该区金融机构建设统一的外汇交易平台系统;为该区境内资金直接投资境外提供方便等。
参加会议的人士称,这次会议进行的时间很短,大约只有30分钟,只是宣读了七项政策,并未下发具体的文件。此前,滨海新区外汇改革试点的政策已经在本月3日获得国家外汇局批准。
离岸金融试水
七项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允许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和政策室主任彭兴韵认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以及自有资金可直接投资境外的相关政策将是资本项目全面放开的突破点。
今年6月6日,国家外汇局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自7月1日起,取消境外直接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境内投资者经核准可先行对外支付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前期费用。
彭兴韵同时表示,对于中国越来越外向型的经济特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平衡大量的境内外资金流动,同时促进以避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安排的出现。对商业银行而言,离岸业务也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市场”,指经营非居民(即外国贷款人、投资者和外国借款人)之间融资业务的市场,它与经营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金融业务的在岸金融市场相对应。
彭兴韵认为,滨海新区的试点会直接涉及到下一步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机制的改革。“这些改革将对货币政策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促进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向着更加灵活的汇率机制转换,同时有利于解决当前的流动性过剩。”
改进经常项目监管
在当前的外汇管理制度下,境内外汇流动仍然受限,资金无法集中管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之前上海浦东先行试点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九条措施”类似,天津滨海新区企业也能够享受到资金集中管理带来的好处,实现总部和分支机构之前外汇资金的直接划拨。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不受限制,对跨国公司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一家商业银行的外汇部首席顾问表示,许多跨国公司都是受到资金集中管理的吸引,而选择将总部设在浦东。
他还表示,实施意愿结售汇和取消进出口核销的相关政策,均是从对外贸易的具体环节上的简化,“增加企业的自主性,促进贸易自由化。”他说。
另外,据知情人士透露,针对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和天津港这几个地区外汇政策上的差别,在试点过程中将对这几个地区的外汇政策实施整合。此外,还将建设统一的外汇交易系统平台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以上改革措施,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上周在参加“2006年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年会”时就已经有系统的阐述。
他说,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人民币汇率改革,一方面是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取消核销制度,实行居民和企业意愿结汇和自由购汇。另一方面,要放松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择机探索在一定区域一定限额下的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探讨外汇储备运用办法,放宽人民币购汇,扩大对外投资,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声音
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不作为金融中心,只做金融创新基地
扩大融资和增强金融企业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金融综合配套改革,目的、目标是建立与中国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对这句话我想了很久,金融中心是一个有严格要求的定义,它必须有很多的金融品种,有比较大的交易量,交易成本比较低,交易比较迅速。
天津曾在60年前有300多个机构,曾经是中国北方金融证券中心,但是从我们现在的情况看来,我认为我们改革的目标,还是提建立北方经济中心,建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好。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五项重点
一、发展直接融资,尽快发起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进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集合资金信托发行改革试点等。二、开展综合经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津综合经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法人机构进行综合经营等。三、整合金融机构资源。重组设立资信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滨海新区农村商业银行,以及货币经纪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机构。四、深化外汇改革,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等。五、设立市场交易机构。重组天津产权交易所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发展金融机构总部,建设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基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