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9·1”杀人案原因查明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李吉毅)9月1日,沁水县59岁的刘发勤将妻子、儿媳以及9个月大的孙女杀死。昨天,晋城警方证实,刘发勤杀人的动机是因为怀疑自己得了绝症,于是产生与家人一起离开世界的念头。
这起恶性特大凶杀案件发生在端氏镇端氏村北城后9号院内。据警方介绍,9月1日,沁水县郑村镇退休干部刘发勤在将自己的老伴、儿媳以及9月大的孙女用刀、火柱等钝器杀死后,自己在自杀中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分析后认为,刘发勤的杀人动机是怀疑自己身患绝症,想与家人一起离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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