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独揽矿权
与李大伦这位外来的强势官员相比,曾锦春更多具备郴州本地官员的色彩。如今,他最难以避免的毁谤可能不是滥用公权,而是“作茧自缚”。在郴州官场,一个众所周知的传闻是,这位纪委书记为了继续做官把自己的年龄改小了两岁。这使得他留恋权柄,正好赶上了这一轮整肃风潮。
郴州人如此评价李大伦和曾锦春:李大伦一般不会直接侵害到普通百姓,但曾锦春不一样。
作为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一以“亲戚多”闻名,二以善于利用自己对官员们的监察权力著称。
1995年以前,曾锦春就以特别照拂亲属利益著称。曾在城管系统工作过的一位官员回忆,当时曾锦春的几个亲戚在农村的一座桥上卖菜,口袋里都会揣着他的条子来应对城管人员。1995年之后,这种照顾开始升级,其亲属大量进入市直机关工作,有官员说,至少有40多名。
不过这位市纪委书记更重要的特征,则是其无情的一面。在郴州官场,人所共知的秘密是曾锦春得罪不得,甚至不能不顺他的意,否则就很可能会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另外,如果哪个官员手中有其垂涎的资源又不愿交出,同样有“双规”之虞。
2002年之前,曾锦春的做法还比较谨慎。当时他的妻子在郴州市计生委工作,一度提拔缓慢。一位曾在郴州市纪委与曾锦春共事的官员说,曾锦春因此不满,但也只是直接指责几任计生委主任而已。其中有一次,曾锦春曾威胁说,要“诫励”计生委主任陈莹花,不过这一纪律惩罚最终亦未施行。
2002年,则是曾锦春、李大伦乃至整个郴州官场的一个重大转折。这一年,他们明确感到了煤矿与房产利益的暴涨所带来的刺激。1999年李大伦刚来郴州做一把手时,煤矿利润微薄,郴州市政府还要动员别人开矿。到了2002年3月,小煤矿已经遍地开花,呈失控之势。在过去7年里,煤矿价格从120元/吨,涨到了超过400元/吨,钨矿沙从3万元/吨上涨到超过12万元/吨。
从这一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知晓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都怕他。”一位官员说。
在郴州官场,对曾锦春的行事风格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一种是少数人的说法:为人义气、朴实,什么事都喜欢插手,“条子满天飞”,听上去甚至有几分憨态;另一种是多数人的说法:霸道、凶狠、不留情面。两种说法对比,似与曾锦春对待家族中人和其他人的态度对比相映成趣。
不过所有受访官员都承认,其人“曾矿长”的名号决非浪得虚名。在郴州官员和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黑色笑话:“全市的矿都归他管。”曾锦春利用市纪委书记的独特权力,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既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造成了诸多显而易见的恶果。
黄元勋,郴州市宜章县浆水村农民,多年来一直用举报“官煤勾结”的方式与曾锦春角力。
黄元勋由举报本村荣福煤矿开始,直到举报曾锦春本人,花费5年多的时间。正是这家煤矿,频繁制造了拖欠村民工资、矿难、造成水田塌陷等事件。由于其老板黄生福与曾锦春过从甚密,黄元勋掌握了一些间接证据之后,举报曾锦春为“恶矿的保护伞”。去年12月,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到荣福煤矿视察,黄生福瞒报产量和矿工人数,导致李毅中当场发怒,斥责这家煤矿对矿工生命不负责任。
令郴州官员们难以理解的是,作为与权力安排、与煤矿行业完全无关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竟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
在其与煤矿的关系之外,一些关联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在郴州,一些企业的门口挂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铜牌,而落款竟是与“经济发展环境”并不相干的郴州市纪委。由于铜牌的颁发意味着在郴州市各部门的检查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权,因此每一块都价值40万元,仅此一项,曾锦春治下的郴州市纪委就年入1000万元以上。
曾锦春自己被“双规”前,郴州中下级官员普遍担心此人很难受到处理。他们的理由是:“审计、公安、检察部门都无法监督纪委。”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