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
9月5日,近7000位股民诉烟台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开庭。该案是我国迄今为止起诉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截至2005年底,该案涉案标的达4.4亿元。
然而,此次第一批股民状告东方电子的100件案件并没有调解成功。 据说,虚假揭露日的判定以及赔付率的计算,是法庭调解未果的关键。但在笔者看来,东方电子对投资者没能拿出赎罪的诚意才是问题的根本。
1999年,这家公司被包装成科技股最强的龙头,引发众多小股民不计成本地买入,股价一度一飞冲天。2001年9月,公司虚造业绩被曝光,股价随后从最高的60元狂跌至1.66元。
早在2003年8月,笔者熟识的一位小股民就拿着证据找到了律师,然而苦等三年,案件竟没有一点进展。更让她气愤的是,几天前,代理律师给她打电话说,公司要股改了,必须解决诉讼问题,问她同不同意庭外和解。进而询问公司在股改承诺中向原告履行65%的赔付率,能不能降到40%?而这40%中不全是现金,还要有一部分股票,理由竟是“今后股价涨了不就能补上你的亏损吗?”
当年在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之后,相继有一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被曝光,而今年正是这些案件3年诉讼时效的最后关头,因此,在东方电子之后,将迎来一个证券民事赔偿的活跃期,我们期待东方电子能带个好头,以诚信为本,不要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丧失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