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静通讯员何琦)9月25日上午,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存在劳动用工问题并拒不整改的银川汇丰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下发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6万元。
据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8月,市劳动监察大队对银川汇丰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即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询问调查。8月9日,该公司企管部宋经理来到监察大队接受询问调查。监察员仔细核查了该公司的人员花名册、工资表等相关材料,发现汇丰公司虽然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证,但仍有27名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为此,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汇丰公司限期整改,并在2006年8月18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送监察大队。但该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月7日,在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下,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其下达《拟予行政处罚通知书》。据当时在场的监察员介绍,当日,向该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时,监察人员等了近一个小时该公司负责人才来,并称未给部分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公司的规定,且态度蛮横,拒不签收。
鉴于以上事实,9月25日银川市劳动保障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监察人员说:“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监察权的具体体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律义务,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据悉,对于该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