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26 7:08:21晨报讯行人闯红灯,到底罚多少合适?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是,5元到50元之间罚多少合适?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前决定,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日在沈阳召开,会期3天。 届时,《辽宁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规定(草案二审稿)》将接受审议,有望给交通违章规定统一而明确的罚款定额。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具体的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我省一直未以立法形式明确。
“国家的交通法规中许多具体处罚标准没有明确,大多只规定了上限和下限。”沈阳市皇姑区一位有20余年道路执勤工作经验的林姓交警坦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不好操作。比如,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车将处以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具体是罚200元还是500元,这不好实行。”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即将出台的《规定》最大特点是取消了交警执行罚款的自由裁量权。
据介绍,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其他主要议程是:《辽宁省民办教育条例(草案二审稿)》、《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正案草案)》等;审议批准《大连市教育督导条例》、《大连市科技中介服务条例》、《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大连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等。
《华商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