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9月25日专电(记者 屠国玺)甘肃省将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甘肃省新近出台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的意见》提出,开发企业预售房屋,必须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10日内开盘,并按整栋楼对外销售;开发商必须公布每个楼栋的开盘进度和拟销售价格。 开发企业自留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要按开盘价格销售。甘肃省将实行购房实名制,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并且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即时备案制。
同时,房地产、工商、物价等部门将合力行动,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截至2005年底,甘肃省房屋空置面积为211.97万平方米,当年内新增16.96万平方米,而当年甘肃省房地产开发完成面积为267.88万平方米。另外,2005年甘肃省商品房价格指数上涨了4.6%,其中兰州市房价上涨了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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