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地价款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公司长期拖欠地价款不予年审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市2005年度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基金收支及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该报告提出,对长期拖欠地价款且无力缴纳的单位,要收回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而且今后要采取先一次性付清地价款再转让土地的新政策,对长期拖欠地价款的房地产公司将不予年审。
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市审计局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深圳市2005年度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基金(简称国土基金)收支及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给出的4个月期限,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各个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在此次常委会上提出了上述《整改情况的报告》。
将对所有欠缴单位登报通告
报告指出,市国土房产局从2005年初起,对全市欠缴地价款的土地出让合同进行了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根据所清理项目的产权、开发状况等情况,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缴地价款。一是对久拖不交地价款的单位,依法提起法律诉讼。目前我市已成立催缴地价款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拟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力争在2007年6月30日前解决拖欠地价款问题。二是对拖欠地价款单位予以登报通告,目前已通过媒体对40家大户予以曝光,并计划对所有欠缴单位分批登报通告。三是对已缴部分地价但无力交清余款的单位,根据用地的具体情况,按交多少钱、给多少地的原则,修改已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收回用地单位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对长期拖欠地价款且无力缴纳的单位,收回土地使用权。四是采取先一次性付清地价款,再签土地出让合同的政策,杜绝产生新的拖欠地价款现象。五是结合房地产资质年审工作,对长期拖欠地价款的房地产公司不予年审。六是减免部分地价款利息及滞纳金以催收地价款。
原福田保税区管理局欠缴地价已部分清缴
对于市大工业区管委会未上缴地价款5653万元的问题,报告指出,其中已用于征地支出的4382万元,大工业区管委会已报财政部门审核,其余1270.81万元,根据市财政局意见,大工业区管委会将尽快一次性上缴市国土基金财政专户。
在去年7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市审计局曾提交关于2004年度国土基金收支及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突出反映了原福田保税区管理局欠缴地价10.84亿元的问题,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本次报告指出,截至2006年6月30日,市保税区管理局及其所属深福保集团公司已根据还款计划以现金清缴4.2亿元。其中2005年度缴款3.2亿元,今年6月30日前清缴1亿元。余额6.64亿元将待有关部门认定可抵扣核销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支出后汇算清缴,预计今年底可以清缴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