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6年国庆节将至,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加节日喜庆气氛,全区各单位要在国庆节期间做好升挂国旗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升挂国旗的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强责任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升挂国旗工作。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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