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买卖枪支是犯罪 男子爱枪上瘾做起贩枪"生意"
19岁青年盛某从小喜欢看警匪片,由此迷上了枪支收藏。并远赴青海购买了一把手枪和两发子弹。玩腻了后,他又以高价转卖给他人,在交易时落入法网。
近日,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
做枪支买卖生意被抓
盛某今年19岁,从小就对枪械痴迷,平时常上各种军事迷论坛。今年2月,盛某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发布卖枪广告,称青海某地有人买卖枪支,于是便产生了购买枪支收藏的想法。他瞒着父母,只身前往青海,在当地一个偏远的小地方花3000元买了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及两发子弹。
回到上海后,盛某对这把枪爱不释手。但时间一长,当初对这把枪的热情渐渐淡去,盛某动起了将枪卖出,赚回所有购枪花销的念头。
5月底,盛某在QQ上结识了网友王某,闲谈中盛得知王有个朋友李某很想买枪,于是两人相约见面交易,盛某答应在事成后给王一笔介绍费。6月2日上午,盛某至来福士广场与王某、李某见面后,以22000元的价格将手枪和一发子弹卖给了李某。6月3日下午1点,盛某将5800元“回扣”交给王某时被警方抓获。
买卖枪支只因为爱好
经公安部门鉴定,缴获的枪支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送检的子弹为国产六四式子弹,为有效子弹,并未被击发。
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我国严禁公民私自持有、运输、买卖枪支弹药,而盛某却私自购买枪支弹药,并从青海长途运输至上海,还带到闹市区交易,万一走火,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他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属于《刑法》规定的罪行。
法庭上,盛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并没有异议,表示认罪。但他认为,自己是因为对枪支有强烈的爱好才买的,转卖给他人是因为对方也是爱好者,想要收藏,自己并不是为了盈利或犯罪。由于自己当初不懂法,不知持有、买卖枪支弹药是犯罪,没有想过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作者:陈轶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