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被骗了。”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个学生旅行团成员的投诉电话,一位姓陈的女生称,他们与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前往西岭雪山旅游的合同。但他们到达西岭雪山时,却没能住进合同上所说的宾馆,而是被安排到一个山庄,每人还被要求交住宿押金。
投诉合同上的宾馆没了
昨日,西南民族大学的陈同学说:“早上我们从成都出发,车行至大邑县时被交警扣下了。”后来他们才从交警处得知这是一辆非法营运车。在交警的帮助下,他们换车到了西岭雪山。“我们到目的地时已是下午1点,找到当地负责接待的男子后,被告知合同上写的宾馆已住不下了,于是我们又被安排到一个山庄住4人间。如果我们要住2人标准间,则还要交20元押金。没听说过跟团出游住房还要交押金。”另一位川大的同学也说。
据小陈讲,他们是在学校与一个“代理人”签的这次旅游合同,每人交了135元,含车费、餐费和住宿费。到西岭雪山后,由于没有入住合同上所说的宾馆,24个团员中有10名同学拒绝入住重新安排的住处,并希望退钱。
宾馆:我们没有接订单
负责接待的男子称:“合同上说的那个宾馆已经住不下了,我们又赶紧安排了一家,但是这些学生不愿意住。”随后,记者与小陈合同上的宾馆取得了联系。一位自称是负责人的人表示,他们之前并没收到过该团给这些学生下的住宿订单电话。
代理人:我们安排得好好的
一名自称姓黄的大学生在电话中表示,她是这批学生旅游的“代理人”。“其实我们都已经给他们安排得好好的,但是他们不满意。实在不行,我们也愿意退餐费和住宿费。”
执法大队:是否违规要看合同
成都市旅游局执法大队值班室在接到投诉后表示,这究竟算不算旅行社违规操作现在还不能断定,要看到合同后才知道。 见习记者屈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