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福俊)针对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车票涨价未经听证,铁道部正式作出回应。日前,郝劲松已收到铁道部的答辩意见。
在这份答辩意见中,铁道部认为,2002年1月由国家发改委就铁路票价春运期间实施浮动价格举行过听证会,同时下发了由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执行方案的通知》,国家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授予了各铁路局和铁道部。 由于这次听证方案并没有规定时间限制,所以2002年的听证方案应视为长期有效。铁道部认为,依据国家授予的职权并就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局旅客列车票价浮动问题下发“通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郝劲松本次起诉铁道部的理由是,2006年1月21日在购买北京南开往石景山的7095次列车时发现,原来1.5元一张的车票涨了5角,涨幅高达33%。在询问工作人员时得知,票价上涨是依据铁道部《2006年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铁道部在答辩意见中称:铁道部的通知与郝劲松的起诉车票涨价无关。因为铁道部的《通知》只针对跨局运营的旅客列车,郝劲松所购北京南到石景山7095次列车属北京铁路局管内列车,该列车车票涨价不属于铁道部《通知》范围,应属于北京铁路局自主决定的行为。为此,铁道部在答辩书中请求法院驳回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昨天,郝劲松给本报驻京记者打电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11日正式开放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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