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韶关交警部门获悉,京珠北高速公路“8·26”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向当事各方宣布。
据了解,交警部门认定事发当日,当事司机李某华驾驶河南大客车(超载4人)行至事发路段,在快车道跟车过近,为避免碰撞前车而紧急向慢车道变更,碰撞前方由当事司机谭某阳驾驶、正在慢车道内倒车的湖南大货车(超载货物28.7吨)。
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由当事大货车司机谭某阳和车主贺某明共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大客车司机李某华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记者 刘妍通讯员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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