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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基诺
分红保险,在中国寿险业中占有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如今,这些曾以“红利免税”名义出售的保险产品,正遭到越来越多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据《经济观察报》近日消息,自去年年中以来,全国已经有十几个省市的地税部门向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要求,对分红保险的保单红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保险业界则对此反应强烈,担心因此给整个寿险业造成严重冲击。
分红险征税可能引发退保潮
近日,在中国保监会主办的“中国保险业国际税收研讨会”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已经陆续有广州、哈尔滨、新疆等十几个省市地区的地税部门向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要求,对分红保险的保单红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其要求征收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事实上,我国有关税收政策从未明确分红保险红利是否征税,分红保险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享有红利免税的待遇。这一点,已经成为众多保险代理人推销产品时的有效说词。正是因为分红险的红利能抵御通货膨胀,又可以免税,因此,分红保险一直都是各家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从整个行业来讲,到目前为止,分红险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寿险业的60%以上。
令保险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开征个人所得税,不仅会阻碍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甚至可能会引起大面积的退保风潮。国内最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刘家德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征税,可能引发分红保险退保风潮。”
因为从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加息0.27个百分点,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已达2.52%,明显超过分红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2.50%。分红保险的收益率优势仅在于免税一项上,一旦政策明确对分红险征税,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而客户在发现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当初的预期,很有可能会退保。
保险业呼吁税收支持
“我们希望各方可以在共同研究、协商的基础上作出决策,而在此之前,建议财税部门谨慎行事。”保监会有关人士说。在该人士看来,分红保险根本不应该成为征税对象。“分红保险的‘分红’,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分红’不是一个概念。”他说,“分红保险的红利由三部分构成———死差、费差和利差,前两项是保险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下多收的保费,理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返还给客户,只有第三部分才是真的投资所得。”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则认为,参照国外经验,出于对个人福利计划的支持,分红保险大多是免税;在国内,即便要征收也应该只针对第三部分的收益。而且,在中国,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本身就是税后收入,如果再对保单收益征税,就存在双重收税问题。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此次会上呼吁,应尽快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保险税收政策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同时,切实解决困扰保险业的寿险公司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分红保险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目前,保监会已经开始牵头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各相关方就此问题进行沟通。 图:对分红险的红利增税似有重复征税之嫌,很可能引发退保潮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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