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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并非为窥视,而是为自保 9月5日,康女士家安装的摄像头在工作。昨日,摄像头还在,但已停止工作。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对面康女士家在窗台上安装摄像头正对自家,以谨防扰民空调被拆(本报9月6日热线版曾作报道),东城区拐棒胡同居民史先生认为,康家此举动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逐将其告上法院,索赔1000元精神抚慰金,并要求拆除空调和摄像头。东城区法院昨日未作宣判。
史、康两家住在东城区拐棒胡同一座大平房院,康家的后窗对着史家前门。前不久,康家在后窗安装了一台窗式空调机。史先生说,由于位置过低,空调排放的热风和发出的噪音搅得他们一家人无法入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为了保护空调的安全,康家在空调机上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对着史家前门。
出庭的被告康女士认为,空调安装在自家后窗上,离史家的水平距离有4米远,符合建设部对于空调安装的规定,不构成妨碍,而且噪音也没有史先生说的那么大。由于史先生脾气暴烈,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事件,她家安装摄像头不是为了窥视,而是自保,震慑史先生的行为。
法院昨日未做出判决。记者昨日找到了史先生的家,康女士家的摄像头还未拆除,但已经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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