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能乱说,如今歌也不能乱唱。2005年度的“超女”主题曲《想唱就唱》一不小心竟让“超女”演唱会主办方成了被告。日前,经市一中院调解,“超女”演唱会主办方之一的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就《想唱就唱》等曲目,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费10万元。 选秀类节目的著作权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记者陈轶珺)
去年10月6日,“2005年超级女声全国巡回演唱会上海站”在上海八万人体育场进行。其中由胥文雅作词的《想唱就唱》是演唱会上的必唱曲目。作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协会与《想唱就唱》词作者胥文雅已经签订了《音乐著作权合同》,其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等权利授权协会实施管理,而该场演唱会的组织者在未征得协会许可,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组织演唱了协会管理的该音乐作品,侵犯了其公开表演权。
该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法官主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音著协撤回起诉,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向音著协支付演唱会中多首曲目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共10万元。
调查选秀节目多主动交钱少
2006年被誉为“选秀大年”,电视台看好选秀节目对受众的吸引力,多家电视台的平民选秀节目纷纷杀进电视荧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二十档各种选秀节目。“从目前来说,具有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主办方太少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樊煜告诉记者,虽然选秀节目歌曲多,但赛前就可联系音著协为选手付费,由音著协联系词作者。但目前鲜有主办方事前联系付费,理由或是认为付费手续过于麻烦,或是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总之原因众多。
动向设专人“挑刺”治侥幸心理
“很多主办方抱着侥幸的心理,他们都觉得事前付不如事后付,运气好时,幸许不被发现,逃过一笔版权费。”樊煜对此表示无奈。
针对这种心理,音著协的业务部门目前有专门的员工负责在海选节目中“挑刺”,发现有侵权现象时,音著协会立即与词作者取得联系。如需维权,音著协可代为出面,与侵权方谈判。其实对于侵权方来说,这种事后付费的方法,不但耗时耗财,更给音著协的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