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籍华裔女作家谭恩美2005年最新作品《沉没之鱼》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小说出版之后,因该书译写者、作家蔡骏的一篇序言引起了一些网友和出版界人士的争议和关注。
蔡骏在序言中表示,《沉没之鱼》的中文版书名是他想到的(原名《拯救溺水鱼》),小说也经过他本人的文字润色,并对部分情节进行了删节。 质疑者则认为这样的书已经是对《沉没之鱼》的改写,是对原作者谭恩美著作权的一种侵犯。而该书出版人李寻欢则认为这种方式只是对原著的翻译过程,并不是改写。
中文版翻译者是谁?
蔡骏在该书的序言中写到,中文版《沉没之鱼》采用了一种特殊形式翻译出版——第一步,先由译者完成基础翻译稿,原则只有一条:准确表达原著的每一句话及每一个词。第二步,再由中文作家用现代汉语的文学语言,将本书的基础翻译稿细致地改写一遍,在忠实于原著情节的基础上,使中文版的语言更加中国化,适合大多数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让更多的读者认识本书的精髓。而蔡骏本人所担当的就是第二步工作,即根据已经翻译成的中文进行文字的润色和修改,以及一些情节的删改。
据了解,《沉没之鱼》中文版署名为原著谭恩美,译写蔡骏。而将小说翻译成中文的翻译者却并未署名。出版人彭伦、黄昱宁等人均在网上发文表示,小说中文版的翻译者应该有权署名。该书出版人李寻欢解释说,小说的最初翻译是由几个学生完成的,对他们的翻译要求就是“单词变单词”的简单翻译。而且在最初就和翻译者协商好,在小说出版时不署名。其它文字的润色工作则由蔡骏完成。之后,小说出版的时候,署名译写“蔡骏”。但实际上,蔡骏所看到的小说只是已经由翻译者翻译成了中文的翻译稿,而且他之后对中文文字的润色修改中并没有比对小说的英文原稿。网友皆认为蔡骏在小说的出版过程中,没有充当翻译的工作。因此不能署名为译写。
翻译质量遭到质疑
昨日,记者发现,小说的翻译质量同样遭到网友以及作家陈村等人的质疑。作家陈村在网上发帖表示,《沉没之鱼》中有的人名地名译成了中文,而有的则直接按照原文照搬,没有进行翻译。同时,还有人发现,中文版小说中还有整句的法语未翻译成中文。
彭伦在网上发文表示,如果翻译者的中文不足以表达谭恩美此书英文原文的意思,那么蔡骏的译写就更不可能准确地把握到作者的原意。李寻欢在接受采访时称,在学生对小说进行初步翻译之后,他们也请了一些专家对译文进行了审核,他表示:“觉得小说的翻译质量还是可以的。”
是否对原著进行改写?
目前,就中文版《沉没之鱼》最大的争议是:蔡骏对小说所谓的译写是否已经构成对原小说的改写,这种所谓的译写是否征得了作者谭恩美的同意。
蔡骏在序言中提到,他所承担的工作就是对翻译好的中文进行语言上的润色和修改,使得小说的语言更适合中国的文法,和中国的读者阅读。他还表示“除了语言上的改写之外,他还对书中部分情节做了删减,原著一些较为冗长的内容,我做了一定程度的精简。此外,我增加了几部分内容,比如关于兰那王国简史的杜撰等。我还重新编排了章节,对原著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分割,拟定了中文版各章节名称。”
蔡骏还表示,删节的原著内容,是由于某些原因必须删的。而且这种删节也是他按照出版方的意思所执行的。他认为小说在故事上没有改变,所以他认为自己只是做了文字的梳理工作。他强调自己的工作就是按照出版社给他的一些承诺对中文进行润色。出版社给他的承诺就是:他在润色语言的时候自己有一定的自由度。他还表示,至于出版方和作者之间的合同具体细节他不知道。
但对此事持有不同看法的网友则认为,蔡骏的这种改写是对原著的一种重新创作。读者看到的不是谭恩美的作品,而是蔡骏的作品。蔡骏认为原著“冗长”,因此要对其内容做一些删节,也只是他的个人看法而已。彭伦等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对原著的翻译是必须尊重原著的。而不能随意删改原著。
李寻欢告诉记者,作者谭恩美于9月15日到过上海,因此她本人是知道该书中文版的出版情况,也知道因为一些问题要对原书情节做一些删节,但不知道具体的细节。
记者询问李寻欢,一个作家的特色之一就是他的语言,但蔡骏在修改翻译文字的时候,根据他自己的理解对原文语言做了修改。这是否意味着《沉没之鱼》的语言特色已经失去了作者谭恩美的个人特色,而不能再称为是谭恩美自己的作品了。李寻欢解释说:“如果要看原作者语言特色那就只能看原文了。翻译以后的语言其实都没有了作者的太多风格了。”他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对原著的改变,只是对原著进行翻译。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