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昌平区法院获悉,“12·4”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段迎春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起诉。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是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
指使司机超载运送危险物,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
昨天,记者从昌平区法院获悉,“12·4”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段迎春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起诉。 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的恶劣后果,是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
起诉书上称,段迎春没有取得相关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但他指使司机一次超载运送77.74吨电石。该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昌平区八达岭高速路上,由于制动失灵与前方的大客车后部相撞。两车翻入道路左侧山沟,电石泄漏致两车起火。
去年12月5日,指使司机驾驶大货车载运电石的内蒙古个体运输业者段迎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段迎春违反易燃性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在运输电石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昌平区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案件回放
2005年12月4日晚8时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一辆装载电石的大货车行至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公里处时,与一辆载有29人的客车相撞,两车翻入道路左侧约20余米的深沟。大货车内拉载的电石起火,客车随之起火。出事的大客车共载29人,大货车在下坡阶段制动失效,是引发这起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两车司机及大客车上乘客共24人死亡、9人受伤,两车烧毁,损失电石40.78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