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昨日从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从本月起至2007年3月底,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将处5000元以上罚款,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我市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69家,其中已通过GSP认证的有337家。 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在通过GSP认证后,没有真正按照GSP标准要求一如既往地去做,存在企业培训不到位,人员责质达不到要求;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切合实际,部分制度陈旧缺乏可操作性;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走形式,对关键环节擅自省略或简化;购进药品时对供货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格,个别企业销售假劣药品等问题。
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供货方的合法性及所购药品的合法性的审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驻店药剂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情况;药品分类管理等方面。对于不能按规定实施GSP的,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GSP GSP是英文GoodSupplying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