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钱遭到母亲拒绝,23岁的霍子强用木棒打死母亲并焚尸(本报9月5日报道)。北京市二中院昨日宣布,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认定,1月23日晚,霍子强因发现母亲给的存折和银行卡密码不对,与母亲发生争吵,从窗台上拿起支窗户的木棍猛击母亲头部数下,致母亲死亡。
“我没杀人,没焚烧。”霍子强在法庭上辩解称,没有想杀死母亲,也不知道火是如何着起来的。
二中院审理认为,霍子强与母亲发生争执后,故意非法剥夺母亲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称案件是家庭矛盾引发,霍本人有坦白情节,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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