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危化品运输启动安全监管联控
法制网北京10月15日讯记者蔡岩红为把防范事故风险的关口前移,解决危化品运输过程中有关部门监管、协调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启动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跨区域联控机制,以确保省际之间危化品运输的安全。 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的。
为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苏浙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责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把住源头,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登记制度。禁止向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车辆发货;禁止超载、超限发货;禁止向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车辆发送剧毒品。
苏浙沪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依托各自已有的网站,及时更新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名单、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确保可供对方实时查询和验证的信息有效性。凡被查实非法运输、超载、超限及在禁运时段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事发地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应及时向运输车辆所属省市和启运地的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追究供货单位、托运人的连带责任。(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