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场所从业的“小姐”成了卫生部门关注的对象,并集中参加哈尔滨市市区举办的第一次“防艾”知识讲座,这种做法引出人们对“扫黄”和“防艾”的争议。
“小姐”即性工作者在我国虽是讳莫如深的话题,但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 有专家认为,我国有性工作者约400万人。这些人集中于发廊、酒店、洗浴中心、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这部分游动于社会边缘的特殊群体能在历次“扫黄”运动中生存下来,任何的否认和漠视都是自欺欺人。更为严重的是,这部分人群的地下运作,也使得性病泛滥,自然也是诱发艾滋病恣肆蔓延的主因。据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统计,自1985年中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例以来,到去年年底中国估计已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4万,艾滋病病人8万。艾滋病蔓延呈上升趋势。
有了上述数据佐证,相信任何理性的人们都会理解哈尔滨举办的“小姐”培训班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是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所能做的有意义的社会救济行为。即在保护“小姐”健康的同时,也保护了嫖客乃至其背后的家庭的健康和安全,因而充满了让人钦佩的人性光辉和真正的道德情怀。
至于执法者的质疑和卫道者的口水,笔者以为这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难以避免的多元现象。
对执法的公安机关而言,或许认为这种培训带有鼓励卖淫嫖娼的意味,可是细思之,却暴露了自己的执法困境。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卖淫嫖娼行为,执法者自然担负除恶务尽的法律责任。然而执法效果却是差强人意,这固然有诸多的客观原因,也有执法者执法不到位的因素所致。执法的瑕疵导致禁而不绝,从而导致卖淫嫖娼现象在现阶段存在的“不合理”,这个“不合理”在无法用法律矫正的情势下,由疾控部门基于控制疾病和维护性工作者基本人权的角度进行“防艾”健康培训,无疑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用技术手段弥补执法缺陷体现社会进步和公共部门的责任感。
对卫道者而言,其反对“小姐”培训班的理由其实基于偏颇的道德评价——理想化地理解法律的“严禁”规定而忽视了“小姐”客观的现实存在。从而以偏狭的态度忽略“小姐”的健康权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说到底这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自我欺骗和道德麻痹,后果是言论和行动的脱节,导致社会不良现象的遗毒蔓延。用一生动的比喻,反对举办“小姐”培训班的卫道者就像讳疾忌医的病人,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自己别生病,生了病又不敢去到医院救治!
尽管如此,公众还是应该对执法者和卫道者的表达予以足够的尊重和理解,这是法治多元社会的必然要求。但请记住,在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单纯依靠法律教条或道德说教是无法构建和谐社会的。盲从法律的单打独斗抑或迷信道德的力量,就会迷失于法律和道德的围城。在此围城里,一些社会现象被异化为苍白的好坏二元评价而不得自拔,只会增加矛盾的复杂性。事实证明,“小姐”们的大量存在已经凸显了法律处罚和道德鞭挞的无力。
所谓“小姐”培训班,只不过将陷入法律和道德围城的“小姐”们从处于地下的危险状态中施以阳光化管理,教之以自护和护人的健康手段而已。说穿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补牢举措。存在的不一定合理,看到了不合理而去解决救治显然要比单纯的道德口水要高明得多,也负责得多。
康德说,我祈望鸽子在真空中自由地飞翔;笔者则说,我更希望鸽子在现实的空气和风浪中顶着阻力展开自由的羽翼。因为后者突破了空想的围城而变得更为自由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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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开培训“小姐”防艾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