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委托理财”生出惊天巨贪,南航集团爆出腐败大案。昨日上午,该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因鲸吞5366.985万贿款,挪用高达12亿的公款,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一同涉案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 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原广州总部负责人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被列为被告。
半亿回扣外加豪宅宝马
2001年8月间,被告人陈利明、彭安发和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颜某某(现已退休)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鉴于上述业务违法,三人商定秘密进行。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共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43.552亿元。此后,随着汉唐证券被证监会取消交易资格并进行资产清算,南航集团的这一违规投资随之回收无望。陈利明昨日在法庭上称,南航之所以会作出此违规之举,是因为“集团财务捉襟见肘,得开些财路”。此后,陈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的名义,按年利率10%的固定收益比例,在汉唐证券进行了4次一年期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16.426亿元。陈利明收取贿款1642.6万元。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由陈利明、世纪证券公司原副总裁吴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财务部名义在世纪证券进行7次委托理财业务,总额27.126亿元。陈利明私下收受3429万元的不义之财。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陈利明慷公司之慨,挪用巨额公款给朋友姚壮文及其公司使用,姚则投桃报李,先后向陈利明的女儿陈×送出价值7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总价值225万元的颐和山庄豪宅一套以及车位两个。
贪污:截留千万收益里外通吃
一头从证券公司收取巨额回扣,一头则从南航集团的投资理财收益中大肆中饱私囊,陈利明可谓“里外通吃”。2003年3月26日,在南航集团委托世纪证券进行了金额为人民币5.126亿元理财业务后,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示世纪证券将支付南航集团的一笔固定收益款人民币1234余万元通过他人公司汇入陈掌控的一公司账户中,据为己有,并委托他人进行理财。
挪用12亿银行信贷款玩弄于股掌
检察机关还指控:陈利明还多次利用因委托理财而获得的银行贷款授权的职务便利,挪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贷款给个人和朋友注册公司及经营使用,少则3000万,多则数亿,总额高达人民币12亿元。其中有一次,还将其顶头上司彭安发直接拖下了水。2004年7月8日,银行要求陈提前还款。陈只得又私自以南航集团名义从另一银行“新贷”3亿元归还“旧贷”。至案发时,陈仍未能归还其借用的人民币3亿元资金,致使南航集团也未能归还银行贷款。 |